今天看了《逻辑学入门》中的第一章关于偷换概念。
偷换概念指将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说成一种东西,歪曲原意,导致逻辑错误,扰乱对方对某事的判断。以下是一个偷换概念的典型例子:
例子:
甲说:“所有的猫都会爬树。”
乙反驳道:“我家的猫就不会爬树。”
甲回应说:“那它一定不是一只真正的猫。”
分析:
在这个例子中,甲最初提出“所有的猫都会爬树”这一普遍性的陈述。乙则通过提出一个反例(“我家的猫就不会爬树”)来质疑这一陈述。然而,甲在回应时,并没有直接面对乙的反例,而是通过偷换概念的方式,将“猫”的定义进行了改变,以维护自己的原始陈述。甲暗示只有会爬树的动物才是“真正的猫”,从而回避了乙的反例所提出的问题。
这种偷换概念的做法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,因为它改变了原始讨论中的关键概念,从而避免了直接回应对方的论点。在逻辑学中,这种做法被视为一种逻辑谬误,因为它阻碍了有效的讨论和辩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