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雨下得很大。林晚站在咖啡馆的玻璃窗前,看着雨水在霓虹灯下织成一张闪烁的网。
“一杯美式,不加糖。”她对店员说,然后习惯性地走向靠窗的第三个位置。那里坐着一个人,正低头翻着泛黄的笔记本。
林晚的脚步顿住了。十一年了,她从没在这个位置见过别人。
那人抬起头,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,眼角有细密的纹路,手里握着一支英雄钢笔。他朝林晚点点头:“这个位置,平时有人坐吗?”
林晚的心跳漏了一拍。她想起那年夏天,程远也是这么问她的。
“以后我每天五点下班,你都在这儿等我好不好?”程远把她的咖啡杯转了个方向,杯底朝向自己,“美式不加糖,我记住了。”
那时他们刚毕业,林晚在杂志社做编辑,程远在广告公司跑业务。她总在下午五点到这家咖啡馆,挑靠窗的第三个位置坐下,等程远带着一身夏天的味道推门进来。

后来程远被调去北京总部。走的前一天,他坐在这里,用英雄钢笔在餐巾纸上写:“等我,三年后我们就在这儿买一套房子,窗户朝着这个方向,每天下午都有太阳。”
林晚把那张餐巾纸收进日记本,却只等来一封分手信。信里说公司总监的女儿看上了他,说他想要更好的生活。末尾那句“对不起”,被钢笔尖狠狠划了三道。
此刻林晚端着自己的美式,在柜台前僵立着。那个位置上的男人合上笔记本,起身让开:“你坐吧,我该走了。”
林晚走过去坐下,指尖触到桌面上一道深深的刻痕。她低头看,那是几个反复描过的字:对不起。
男人的钢笔掉在地上,他弯腰去捡,露出一截衬衫袖口,贴着块创可贴。林晚记得,程远小时候削铅笔,在食指上留过一道疤,他总用创可贴盖着,说这样好看。

“先生,”林晚的声音有点发抖,“您的钢笔是英雄牌的,现在不多见了。”
男人愣住,衬衫袖口微微颤动。他慢慢直起身,视线正对上林晚的眼睛。咖啡馆的灯忽然亮了些,照亮他眼尾的细纹和鬓角一缕不合年纪的白色。
“林晚,”他说,声音像是用了很久的力气,“我离婚了。兜兜转转,还是想回到这个咖啡馆,看看那个位置有没有人。”
窗外的雨忽然停了,夕阳从云缝里漏下来,正好铺满林晚面前的桌面。她低头看自己映在咖啡里的影子,忽然笑了:“程远,你说过三年就能回来。这都十一年了,动作真慢。”
程远也笑了,笑得嘴角发颤。他把笔记本翻开,里面夹着一片干枯的树叶,书页上密密麻麻全是日期,从十一年前的夏天开始,一天都没断。
“美式不加糖,”他说,“我每天下午五点都在这个咖啡馆等你,只是今天才发现,原来我等的那个人,一直就坐在这里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