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刚开始用微信读书app听《女字旁》的时候,我正在厨房里准备早餐。刚听了一集,就被吸引了——1974年,李媛出生。
她是家里的老二。她爸李顶梁说了,只要是生女,名字都得带女字旁。大姐叫李娴,娴静、娴雅、娴熟。她叫李媛,胜在谐音,圆满、圆熟、圆梦。三妹李婷,亭亭玉立、娉娉婷婷,也是暂停、停止、不停不行。到第三个女儿的时候,李顶梁心里那点关于女人的美好字眼已经所剩无几了,儿子却还是个未知数。
一个石匠父亲,给三个女儿起名字,倒像是把她们的一生都安排好了。
李顶梁凭着一手好手艺,带着全家从苏北农村到苏州修古寺。他在外面是个能人,在家里是个严父。1985年在苏州,李媛差点被人欺负,她想报警,李顶梁冷冷地说:“不是什么光彩的事,一个女孩子家说个不停,你不要脸,我还得要脸。”全家人低头扒饭,没人敢出声。
听到这儿的时候,李顶梁那句“你不要脸,我还得要脸”像钉子一样钉进我耳朵里。书里写到,李媛低头扒饭,筷子扒得很快,碗里的米粒被她一粒一粒数着咽下去。她没哭。她不敢哭。全家人都在低头扒饭,没有一个人抬头看她。
饭桌是热的,菜是热的,可空气是冷的。
很多家庭都有一张这样的饭桌。一张明明什么都没说、却什么都说了的饭桌。你明明知道那件事不对,可你不能开口。因为在这个家里,对错不重要,脸面才重要。
可这只是冰山一角。李顶梁强奸了大女儿李娴。他杀了参与工程实习的女大学生蒋秀娟。他带着全家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,苏州、宁波、泉州、深圳,每一次搬家都是一次逃跑、一次销毁证据、一次重新开始。而那些死去的女孩,那些被毁掉的人生,在他那里只是一句“不要脸”就能打发的事。
他杀人不是一时冲动,是冷静的、有条理的、从容不迫的。他像一尊佛像端坐在这个家庭的中央,谁都不敢抬头看他。他掌控着所有人的命运——女儿们的婚姻、她们的去留、她们说不说话的权力。 他用女字旁给女儿们命名,仿佛那是一种恩赐,仿佛她们只是他世界里的一件件附属品。
听到书的后半段,一个问题不停地冒出来:这样一个男人,他到底经历了什么,才变成了这个样子?
殳俏没有直接写他的内心独白,但那些散落在故事里的细节,一片一片拼出了答案。李顶梁从小是个孤儿,不知父母是谁,在歧视和欺凌中长大。没人教过他怎么去爱,也没人让他体会过被人爱着的滋味。他是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人,好不容易凭手艺立住脚,唯一的信念就是:我必须掌控一切。因为失控意味着回到童年——那个被世界踩在脚底下的自己。
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块石头,坚硬、冰冷、不给人留余地。他对女儿们的好是有条件的——你们得服从我、得按我的规则活着、得成为我想要的样子。一旦有人想挣脱,他就能毫不犹豫地碾碎她。他强奸大女儿李娴,是宣示主权——你是我生的,你属于我,你哪儿也去不了。他杀了蒋秀娟,是因为那个女大学生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,威胁到了他一手建立的秩序。
他把所有的苦难都发酵成了恶。他把所有的裂缝都堵死了,不让任何人看到他的软弱。 他不让女儿们有路,是因为他自己从来没被人给过路。他剥夺她们的尊严,是因为他的尊严从来都是抢来的。他毁掉她们的人生,是因为他的人生早就被他自己的手撕碎了。
他是加害者,也是他自己过去的受害者。但受害者这个身份,并不能为他的恶开脱。
母亲余巧英是另一回事。她在丈夫的暴力下生活了一辈子,在家里没有任何发言权。即使是想报警这种小事,李顶梁一开口,全家便只能噤声。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沉默。可就是这样一个被磨灭了心性的女人,在最后的关头——当李顶梁要掐死李媛的时候,是她死命拽住李顶梁,把他从李媛身上扯开。李媛从窗口跳出,拼命地跑,从此逃离了那个家。
后来李媛才想明白—— 原来她们都是希望自己跑的,她的母亲和姐妹们,不仅支持她跑,且希望自己就成为她跑的动力。 母亲的爱被压抑了那么多年,被扭曲了那么多年,可它还在。哪怕只剩最后一点力气,她也要推女儿一把。

三姐妹的命运,是这本书最让人心碎也最让人动容的部分。
大姐李娴,名字里一个“娴”字,娴静、娴雅、娴熟。她把这三个字活成了自己的命。她早早离开学校挑起了家里的重担,帮着母亲操持家务,尽可能呵护着妹妹们。她曾遇到一个化名“薛治贤”的男人,想跟着他私奔——不管对方是谁,只要是能带她走就可以。可父亲截胡了她,用刀在她脸上划了一个长疤,破了她的相。她不得已远嫁了一个比她大近二十岁、还带一个女儿的西安男人。她这一辈子太闷太苦了,咽下了所有的苦楚,却一个字也不肯说。最后她得了癌症走了。她用沉默走完了一生。
三妹李婷,名字里的“婷”是亭亭玉立,也是暂停、停止、不停不行。因为女儿“超额”,她6岁时被送到亲戚家抚养,9岁才又被要回来。她是最先反叛的。她看透了婚姻帮不了她、读书也帮不了她。她被父亲锁在家里之后,在姐姐和母亲的帮助下逃了出去。后来她当了老板,在给李媛的信中明确写道:“我不再有这样的父亲。”
李媛是老二。她选择了一条不一样的路——读书和写作。 在那个家里,读书是一种逃跑的方式,跑向一个看不见但肯定存在的远方。 可她爸带着全家到处搬家,她的学籍断断续续,能安安稳稳读完一个学期都是奢望。她想参加作文比赛,得偷偷摸摸地做——那点读书的念头,像一盏小灯,被风吹得忽明忽灭。
但她没有灭。
后来她终于跑了——从父亲即将掐死她的那一刻,从窗户跳出去。她跑向女警钱映霞,开始了新的人生。她教书、自学、考上北大,成了《法治日报》的记者。十八岁那年她跑出了那个家,那只是个起点,后来的每一天,她都在跑。
小说前面都是第三人称,到了最后变成了第一人称。从“她”到“我”——从旁观到认领,从逃跑的人变成活生生的人。
李媛跑了那么多年,才终于跑回自己。有的人可能跑了一辈子,都没能跑进那个“我”。
金老师对李媛说: 继续写下去,如果没勇气用第一人称,那就写“她”的故事,女字旁的她。
我们很多人一辈子都在用“她”的方式活着——说别人的故事,看别人的命运,仿佛那些事跟自己无关。可那些事就是自己的。那个“她”,就是“我”。
女性的成长从来都不容易。它太慢了,慢到你以为自己从来没变过。它太难了,难到你以为自己永远走不出来。它太疼了,疼到你以为自己熬不过去。
但它还是有力量。那些你以为早就死了的东西——心里那点不甘,那点想跑出去的冲动,那点相信“不该是这样”的直觉——它们其实一直在。像李媛那盏忽明忽灭的灯,风吹不灭,雨打不熄。
我们曾经是那个不敢说话的“她”。我们也可以是那个跑向自己的“我”。
李顶梁把自己活成了石头,想把女儿们也变成石头。可石头缝里,终究还是长出了草。李媛是那棵草,李婷是,李娴也是——哪怕最顺从的那一个,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活下来。石头可以把她们压弯,但压不折。
女性的生存,从来都是在缝隙里找光。而她们的力量,就是能在那样的缝隙里,一寸一寸地长出来。
真正改变一个人命运的,不是运气,是勇气。
那些年被咽下去的话、那些在陌生城市里一个人走的路、那些以为熬不过去的夜晚——它们没有白费。它们变成了脚下的路,变成了骨子里的东西。
天黑了,路灯亮起来。明天又是新的一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