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有一堆奇怪的小仪式——出门前把袜子套在手上“试温度”、把牙膏挤到眉毛上演个傻样子、看球赛时为一支完全不认识的队伍拼命呐喊。那些小怪癖把我们的日子搅得有声有色,让我以为生活永远不会无聊。
窗外的梧桐把夏天的光拆成碎片,洒在他睡着的脸上。每天早晨,我都要站在床边看他好一会儿,像在确认一个谜底:这是他吗?还是一具被时间带走名字的躯壳?
他曾在我耳边讲笑话,把牙膏挤到眉毛上逗我笑;夜里会把被子拉过来,床板吱呀的声音里全是宠溺。那时候,我们的拥抱能把世界撑开,未来仿佛被他的掌心托着发亮。

后来,病把他从我们中间掏空。记忆像沿路散落的贝壳,一颗颗被时间带走,最后连他的名字也变得模糊。医生说他的世界在一点点塌陷;有的日子他像回到了少年,有的日子眼神空得像无人居住的屋子。躯体还在,可那个人已经触碰不到了。
我学会了很多新本领:如何给他剃须、怎样把药分成温柔的剂量、如何把话说成故事让他安静地听。我翻出我们年轻时的相册,念我们听过的笑话,放他年轻时喜欢的歌,像用声音给他打一把把旧钥匙,希望哪天能打开那扇锁着的门。
有一次,他的手指轻轻动了一下,像被熟悉的节拍惊醒。那一瞬,我的心被拉到很远很远。我把脸贴上去,在他额头落了个吻。那时他的眼睛像被风吹亮,仿佛看见了年轻时的自己,也看见了我。我的世界在那一刻崩得既干净又疼彻心扉。

朋友说我该学会放手,医生说那或许只是神经的偶然反应。我知道他们都好心。但放手需要两个人,而我能放的只有手。真正放不下的是夜里枕边涌起的寒冷,是他曾在我世界里留下的每一个温度。
夜深时,我常在他耳边低声说话,把那些没来得及说的话一字一句念出来:你年轻时喜欢在雨里跑,你总是把枕头塞到我肚子下面假装打鼾,你在李梅婚礼上哭过——我以为那只是感动……有些话只对他有用,即便他听不到,我也要对空气说,像是在对旧日的信念祈祷。
我慢慢明白,真爱并不总是靠触碰来证明。爱可以像一盏灯,照进一个人哪怕不在风景里的角落。于是我用每天的抚摸、每一句念白、每一碗热汤,替代那些彼此相拥的夜晚。哪怕他不再回应,我也要把爱放在他能呼吸到的地方。
有一天,他没有醒来。我穿上他年轻时的那件衬衫,像穿回我们的某个季节。眼泪一直往下流,却不像从前那么刺目,变得柔软,像被擦拭多次的玻璃,透着光。送别那天,我放了他最爱的老歌,阳光穿过礼堂的窗,静静落在他的手上。我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掌心——那里曾经是他温暖的国度。那一刻我知道,有些触碰再也回不到从前,但爱并未消失,只是换了藏身之处,等着我们去识别。
或许我永远无法触碰到他年轻时的笑容,触碰不到那些曾经设下的未来。但我可以在余生里,把那些无法触碰的片段细心收藏成小物件,放进每天的日常里,像呼吸一样自然地去爱。
如果你也有一个“永远触不到”的人,不妨在评论里写下一句话,哪怕只有一句:“我一直在这里。”你也可以告诉我你最想念他的哪个小习惯:A. 那个让你发笑的怪癖(比如挤牙膏到眉毛) B. 半夜起来给你煮粥的温柔 C. 一起听过的那首老歌 D. 其他(欢迎留言)。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你想让他看到或记住的人,也许我们的回忆能互相温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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