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怀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原本因6万元借款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重拾昔日情谊。
原告与被告系多年朋友关系。2023年,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6万元,并约定还款时间,原告通过微信分三次完成转账。然而还款期限过后,被告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,原告多次催要均未获回应。无奈之下,原告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偿还全部借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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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仔细审阅了原告提交的欠条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。法官认为,双方系朋友关系,法律关系明确、事实清楚,且纠纷起因并非恶意拖欠,而是被告暂时经济困难,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。若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,不仅能够高效解决债务问题,更有助于修复双方因诉讼受损的情谊,避免“赢了官司、失了朋友”的遗憾结局。
调解过程中,承办法官并未机械就案办案,而是抓住“友情”纽带,采取“背对背”疏导与“面对面”劝解相结合的方式,分步骤展开调解。法官先从法律层面入手,向被告剖析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及判决后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、列入失信名单等后果,明确法律底线;同时从情理出发,引导原告念及多年情谊,理性看待被告实际困难。在双方情绪趋于缓和后,法官适时提出分期履行方案,帮助双方找到利益与情感的最大公约数。
双方最终放下成见,自愿达成调解协议:被告分期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,如未按约履行,原告可就全部未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;双方因本案产生的借款纠纷一次性了结。
法官说法
本案系一起典型的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。承办法官指出,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,且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。本案中,原告提交的书面欠条明确载明了借款主体、金额及还款期限,微信转账记录则完整印证了款项实际交付的事实,二者相互衔接,形成闭合证据链条,足以认定双方之间借贷法律关系真实、有效。被告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还款义务,已构成违约,依法应承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责任。
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,关键在于承办法官精准把握了“法律关系明晰”与“当事人关系特殊”两个维度。从法律层面看,被告的违约责任明确,判决并无法律障碍;但从社会效果考量,原、被告系朋友关系,若简单下判,可能彻底割裂双方情谊,导致“案结而怨未消”的负面效应。调解的引入,并非对违约行为的姑息,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更具包容性的解决方案。通过分期履行协议,既保障了原告债权逐步实现,又给予被告合理的履行宽限期,体现了司法对债务履行困难群体的现实关怀,亦有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